互联网免税时日不多 网上开店要缴税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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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之余在网上开家小店做点小生意,已成为沪上不少白领赚外块的主要渠道。因为网上开店不用办营业执照、更没有税收,但这个免税大餐已时日不多。中国商务部或将6月发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这将成为中国首例网上交易的相关法规,网络交易各项规范相继提上日程,网上开店也将缴税。

据《市场报》报道,2007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总成交额达到594亿元。仅淘宝网一家,其注册用户数在2007年就达到了5300万人。今年两会期间,民建中央委员们则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提案。商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聂林海日前公开表示,商务部计划在6月发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规范网络交易。

关于网店应否纳税的争论,则始于2007年7月中国“网上交易逃税第一案”的宣判。上海市一个从事婴儿用品销售的网上经营者因逃税被税务部门查 被过滤广告

处,上海普陀区法院判决该店主6万元罚款,并判刑两年,缓期执行两年,此案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梅绍祖认为,对网上经营者注册和征税不单是工商、税务部门的事情,要工商、税务、信息等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加上网站、企业、网商的配合,才能付诸实施。对于还处于爬坡期的我国电子商务业,国家完全不收税不太合适,但是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免征、缓征或优惠。

据梅绍祖介绍,在韩国中小企业一年用了哪些信息化手段、投入多少,或者通过电子商务有多少收入,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就会相应地返给企业一部分税金,实际上这也是优惠。在我国网上交易发展尚不成熟的形势下,将其纳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明确对网上个人交易纳税的优惠政策,对扶持产业迅速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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