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我报发表题为《“打工皇帝”李开复涉嫌卷入谷歌漏税丑闻》一文。市场人士表示,其中一些说法对李开复博士的个人名誉造成了损害。谷歌个税风波属于公司行为,非李开复个人责任。
税法方面的专家表示,根据中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李开复博士与谷歌公司的协议中也明确了其在华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这一点。因此不存在李开复个人漏税并且补缴的情况。
同时,记者获知,关于北京市税务局调查谷歌税务一事的情况是:2007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就谷歌在华的“公司税”进行了税务审计,审计工作据称已于当年12月全部完成。同年,谷歌发现了部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有逾期缴纳的问题,配合了地方税务局的调查,但所有相关费用在2007年底已经全部缴清,并非“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