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这一次,迅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把上游的内容提供者推上前台之后,迅雷将可以专注于扮演它的幕后平台角色,无须再过多的纠缠于“海量”的盗版事件中。面对版权问题,迅雷以退为进。但对于中国整个P2P行业而言,在生存和死亡面前,该向左还是向右?
站在盗版的边上
3月20日,迅雷网络在北京高调宣布,联手九州梦网、捷报、优度、网乐互联等国内主流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宣告了国内互联网正版内容运营与数字发行渠道的正式结合。
尽管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EO邹胜龙表示,此次合作已经计划了很久。但是外界还是不免将迅雷的这一计划看作是其对美国六家电影公司对其侵权诉讼的一种回应:迅雷并非盗版者。
上月,美国电影协会表示,六家美国电影公司已经提起民事诉讼,指控迅雷侵犯了它们的版权,并索赔人民币700万元。这一事件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由于聚合了大量的免费影视音乐资源,迅雷经常被指是盗版内容的聚合门户。2007年夸克电影网就因为认为迅雷下载平台能免费下载包括《三峡好人》、《父子》、《面纱》等在内的盗版资源,而与迅雷发生了版权矛盾。此次的合作者之一的优度之前也曾因《伤城》版权与迅雷发生不快。
结盟CP以产业链打造避风港
迅雷不是盗版者。邹胜龙如是说。
因此对于美国六大电影公司的这场诉讼,邹胜龙依然很乐观,“此类的官司99%都会以和解告终。诉讼实际上是商业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一种促进合作的手段。”
“或许这是美国为了转嫁国内矛盾而施放的烟雾弹。”邹胜龙半开玩笑地对记者说。
在谈及迅雷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时,邹胜龙向记者表示,“支持和推动互联网正版影视内容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迅雷所积极倡导的。此前迅雷已投入巨资进行版权内容的合作与采购。”
经过四年多的发展,迅雷积累了1.6亿用户,迅雷5和Web迅雷为全球互联网传送超过300万G的资源。但是1.6亿用户上传和下载的内容中,有海量版权不明的影视内容。对于这些内容的传输,迅雷的角色颇为尴尬。
邹胜龙指出,与九州梦网、捷报、优度、网乐互联等的合作,将进一步防范此类的风险,“对于我们上游的CP,他们提供的内容我们会严格审核其版权情况。”
但是对于网民上传的内容,邹胜龙显得有些无奈,“这个量实在太大了,我们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其内容进行审查。但是对于所有作品是否都有版权,则很难进行甄别。因此也只能界定为‘版权不明’。”
因此,在面对“版权不明的侵权问题”时,邹胜龙更多还是援引了“避风港”原则: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服务商如果事前并不知道所链接的内容为盗版,就可以沿用避风港原则而免除责任。而“避风港原则”曾帮百度在MP3侵权官司中赢了官司。
与拥有正版内容的CP合作是目前迅雷解决版权问题的思路。邹胜龙表示,迅雷今后将更专注于网络平台服务,扮演好平台服务商的角色。同时,也会加强与CP的合作,通过产业链合作的方式,降低版权成本,推动正版的普及。
实际上,迅雷此举既能够缓解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竞争,又可以转移视频版权侵权风险,同时减少了版权的大量资金投入,可谓一石三鸟。
中国P2P面临发展关口
中国P2P行业一直处在一个怪圈之中:做盗版的往往能比坚持正版的公司活的更久一些。
面对如火如荼的内容提供市场,迅雷的退避三舍或可说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更多的视频内容提供商并没有可以推守的“乌江”——毕竟不是所有的网络公司都有迅雷5、Web迅雷这样已经拥有大量用户的软件终端。
内容是他们吸引眼球的唯一办法。因此动辄数百万美金的版权费成为内容提供商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在这样的情况下,实力较小的内容提供商不得不“铤而走险”。
对于这样的现象,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表示,目前海外权利人只维权,不授权的做法并不利于他们最终的维权。
王斌认为,一个良性的正版市场机制,必须在合理授权的过程中形成。但目前中国企业在代理海外影视产品的谈判中没有话语权,没有定价的能力和余地。
正版买不起,盗版活不长。整个P2P产业面临着生死抉择。
对于整个P2P产业的未来,王斌指出,首先要加强行业自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一直在推动这一机制的建立,并对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进行全行业的通报,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其次,组织行业集采,以集体采购的方式降低版权购买成本。此次迅雷与九州梦网、捷报、优度、网乐互联等的合作亦是在这一方面的尝试。
最后,加强行业正面形象建设,摆脱“盗版者”的标签。
另外,王斌强调,反盗版仅靠这些是不够的,版权人的配合更为重要。
但无论如何,迅雷事件的发生,意味着中国P2P产业走到了一个关口。迅雷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将决定P2P产业的命运。公平对等的版权谈判如果不能真正展开,那么迅雷在这场诉讼中无论胜败与否,中国P2P行业都将走向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