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Gmail在欧遭注册被迫更名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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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欧盟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裁决,为进行商标保护,谷歌将不得在欧盟国家使用“Gmail”作为其电子邮件服务品牌。

谷歌的Gmail是一种免费邮件服务,其特色不仅在于有超过2.5G的邮箱空间,而且还在于将电子邮件与高效的搜索技术相结合,可以更加方便地管理自己的Email信息。2005年谷歌在英国就和一家伦敦企业争夺过Gmail这个名字的法律使用权,结果以失败告终,被迫放弃Gmail的使用权,所以谷歌在英国只好用googlemail来作为电子邮件服务品牌。

随后2006年谷歌在德国也遭遇类似的纠纷,德国商人丹尼尔·吉埃斯奇声称,自2000年,他在德国就已拥有Gmail这个注册商标,他拥有@gmail.de这个邮箱后缀使用权。欧盟商标局最终裁定,Gmail这一商标同现有的德国商标非常相似,两个商标可能会造成混淆。

自谷歌在2004年发布了Gmail服务后,吉埃斯奇便开始在欧盟各国指控谷歌侵犯了自己的专利。对于欧盟商标局的这一裁决,谷歌可以向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欧洲初审法院提起上诉。不过目前,谷歌还未对此发表任何评论。

此外,谷歌昨日确认称,该公司将于2009年在悉尼建立新的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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