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服务器有多个虚拟空间,可以容纳一个或多个网站,就相当于‘网络出租屋’。网站、论坛就相当于‘房客’。由于一些服务器由网络运营服务商托管,虚拟空间几经转租,一旦出现有害信息,很难找到相关责任人。”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管理监察科科长傅明德说。
为了加强对托管服务器和虚拟空间信息安全的管理,厦门市公安局2004年组织所有开展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服务的互联网运营单位组建行业协会,将150余家规模小而散的互联网服务商整合成25家规范的服务商,实施经营许可证制度。
厦门公安部门还建立了“网络出租屋”基础数据库。目前备案在厦门本地的13万余个网站、2000多台服务器、200多家网吧的基础数据均纳入实时管理。公安部门可以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本地区互联网的各种数据信息,及时发现有害网站和问题用户,提高事前防范能力。
厦门有网络安全员140多人,大部分为网络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实时报送发现的有害信息和其他违法犯罪信息,并在发现有害信息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删除有害信息,快速关闭有害网站并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