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知音体,其实还不算够标题党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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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网站论坛流行“知音体标题”重新命名经典文学著作。毫无疑问,网友竞相制作“知音体标题”,就像用“梨花体”写诗一样,是对《知音》之类的报刊用一种另类的方式表示嘲讽。

在笔者看来,《知音》杂志能够获得成功,“知音体标题”起了重要作用。作为一本情感纪实类刊物,《知音》主要面向的读者对象,是中等文化的中青年女性。它选择现在这样煽情的标题制作方式,是与杂志定位及内容相适应的。作为一名“有品位”的读者,可以认为“知音体标题”低俗,不过,从专业编辑的角度来看,这种风格确实促进了杂志的畅销。

由所谓的“知音体标题”,笔者想到了网络“标题党”。网站编辑在转载文章时,常对原来的标题进行改动,并且“语不惊人死不休”,其实这也是因为上网读文章与看报不一样,网站文章如果标题不够吸引人,文章实在就没有被读到的机会。强求网编不改动报刊文章原题,也不符合网页上的标题编排格式。当然,标题不能与文章内容相悖,也不能渲染色情、暴力等等。

“知音体标题”的制作者,笔者以为也属于“标题党”。如果所有媒体的文章标题,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肯定会让读者大倒胃口。其实,网友竞相恶搞“知音体标题”,主要不在于它的煽情性,而在于其千篇一律的模式化———从这一点上来看,《知音》杂志的编辑们,“标题党”得还不够。(责编admi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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