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患病喜梳辫子 网站转载图片被判以侵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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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用我的照片,要给钱。”

老汉穿女装出庭(图:京华时报)

法制晚报8月27日报道 梳辫子、穿女装的老汉张荣在街头行走时被人偷拍,而后图片被传到网上。

一时间,张荣被网民戏称为“小芳”,成了“名人”。为此,张荣将载有此图片的“淘游网”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判决“淘游网”应向张荣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现场

网络公司被判侵权

上午9点30分,通州法院宣判了此案。

通州法院认为,全社会应发挥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残疾人,不得以残疾人的某项缺陷而取笑、侮辱残疾人,更不得以此营利。

网络公司应在刊登图片前进行审查、核实,对网民自行在网站上粘贴的图片,应当及时查看,进行必要的筛选删除,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现“淘游网”未经张荣同意,在网站上使用了张荣的照片,其行为已侵犯了张荣肖像权。照片旁边附注的文字,亦有嘲笑、讥讽之意,对张荣的名誉造成损害。

后果

原告精神深受刺激

“父亲本来精神就不正常,照片被传到网上以后,他的精神更受刺激了。”张荣的女儿说,父亲曾告诉过自己,照片上了网以后,“大家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村里人一看到他,就说“这个神经病,上了网了”。他出门上街的时候,很多人朝他喊:“看,小芳来了!”

调查

恶搞图片“满天飞”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恶搞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从早年的“猥琐男”,到后来的“小胖”,一些人被恶搞后,成了所谓的“名人”。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搞笑图片”,一下子搜出8000多万个相关网页。记者打开部分“搞笑图片”后发现,其中的大部分图片是在街头偷拍的。在一些专门的搞笑图片网站上,这种图片更是数不胜数。

问题

网络侵权案日渐增多

网络上的偷拍、恶搞图片给网民带来娱乐的同时,也带来各种社会问题。

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戴建中认为,网络上传播的偷拍、恶搞图片,使大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发生冲突,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

法律专家李智称,过分的恶搞使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频频受到侵犯,使得如今法院受理的网络侵权诉讼案件日渐增多。

反应

当事人:有人一笑了之有人一怒起诉

乐观型:小胖

在网络上红极一时的“小胖”并未在意恶搞。去年开始,原名钱志君的“小胖”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对以他为原型的“恶搞”,小胖一笑了之。“能让大家开怀一笑,娱人娱己,何乐不为?”他曾这样说。

在意型:小芳

“网络小芳”张荣并没有乐观地对待这些侵犯他肖像权的网站。今年4月份开始,他先后将载有自己照片的百度等9家网站以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名誉权损失。

受益型:天仙妹妹

“天仙妹妹”尔玛依娜的照片被网友传到网上后,她迅速走红。之后,她开始涉足影视圈。除此之外,她还参与广告代言、参加了各种商业活动。

社会:网民律师看法各不同

记者随机采访了50名网民,其中的大部分网民认为,恶搞图片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就可以接受。

而律师的反应与此不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的方宇律师称,侵犯公民的肖像权是指未经当事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律师称,网站上刊登的照片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构成侵权。

专家说法

网上恶搞应有底线

“我不同意恶搞,它没有任何社会意义。”昨天下午,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戴建中称,网上恶搞对社会没有积极影响。

同时,网络上传播的偷拍、恶搞图片,使大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发生冲突。过分的恶搞使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频频受到侵犯,产生了各种纠纷。

“网上恶搞,应该有一个底线。”戴建中表示,由于网络管理存在很大的不规范性,目前网络已经成为公众宣泄的平台。官方有必要出台相应法规,进行规范。

案情回放

63岁的延庆农民张荣有精神残疾,喜欢梳辫子、穿女装。两年前,他的这一形象被人在街头拍下并传到网络上。随后,以张荣为原型的帖子“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在网上广为流传,好事者还在张荣照片旁边附上“辫子细又长”之类的字。

为此,张荣以肖像权、名誉权受损为由,将载有此照片的“淘游网”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70万元。(责编:admi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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