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宣部、信息产业部等十部委日前联合宣布,自4月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重点清理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图片、小说,以及六合彩、销售违禁品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侮辱、诽谤等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等。
6月底前,公安机关还将在全国重点网站、论坛设立网上"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
这次专项行动,参加部门之多,时间之长,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联想到去年的中国网络第一案--"情色六月天",看一看目前网络上盛行一时的"裸聊"和无处不在的情色信息,笔者深感,色情已成为网络承受不住的毒草。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出手"亮剑",斩断正在蔓延的毒草,则很可能危及我国互联网的健康持续发展。
对于这次打击色情活动的"亮剑"之举,笔者举两手称快,并建言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疏堵并举。我们提倡成人应有的"性知情权",但绝不是混淆视听,使网络一片"性"色。毕竟,中西方文化存在较大差异,人们对性的认知度也各不相同。西方文化的开放性,在中国不可能完全照搬照抄,而应活学活用。有限度的性开放,符合社会的进步,也符合网络发展的大趋势。但是,无节制的性放纵,也可能误人误国,使网络成为国人享受"精神鸦片"的温床。鉴于目前的网络环境,我们更多的是要高举"大棒",加强监管。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对不允许公开的极端色情内容进行"严打",特别要给青少年一个干净的网络空间,使依托IM、聊天室等的色情活动无藏身之所。要通过技术的手段,对极端的色情内容进行过滤,使之失去蔓延的载体。同时,也要通过道德的力量,加强网络内容的正面引导,提高全体网民的自律和他律意识,使那些伺机而动的极端色情内容失去存活的土壤。
二是要保护用户隐私。网络监管,并非我国的专利,世界各地都采取类似的措施。但打击网络色情,要注意保护合法用户的隐私,不能使法律的触角伸向用户的私人领地。比如,打击"裸聊",是否要区分用户个人目的和商业赢利的界线?"虚拟警察"的上马,是否会滋扰我们正常的网络生活?如果网络警察成为了"网络钓鱼人",则个人信息就无密可保,网络上就会出现人人自卫的反常景象,这不仅不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和建立和谐网络,而且还会阻碍网络产业的正常发展。
因此,这次全国范围内的"亮剑"行动,要正确处理打击非法与保护合法之间的关系,要正确把握社会监管与个人隐私之间分寸。如此,才能真正起到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产业和谐发展的根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