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禁现拆解污染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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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夏命群)家电“以旧换新”容易引发大量的废旧家电拆解污染。昨天,环保部特地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的省市要加强监管,确保“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拆解处理,禁止出现拆解污染。

此外,拆解企业不仅要正规合格,还须制作废旧家电处理台账,以有源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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