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软件定义出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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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综合报道 中国互联网协会前日在北京召开“治理恶意软件,保护网民权益”动员大会,互联网从业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日前正式公布恶意软件的定义,为下一步研究解决对策提供依据。根据定义,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赵志国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参加了此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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