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中国起诉奇虎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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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雅虎中国起诉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胜诉,法院判决认为奇虎公司360安全卫士软件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缺乏法律依据,构成不正当竞争。20日晚,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袆表示,法院已经认定了雅虎助手软件具备不恰当行为,败诉只是因为相关法律的滞后,奇虎将继续上诉。

雅虎中国副总裁沈建明表示,根据法院判决,恶意是贬义词,“将同业竞争者的产品

称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奇虎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法院认定奇虎损害了雅虎中国的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法院要求奇虎赔偿雅虎中国经济损失3万元及诉讼费用40279元,并在360安全卫士网站网站发布声明以消除影响。

不过周鸿袆对新浪科技强调,法院已经认定雅虎助手确实存在不恰当的行为,只是目前并没有合适的法律可作为依据,没有法律条款定义“流氓软件”或“恶意软件”,由于法律的这种滞后,奇虎公司才会败诉。周鸿袆认为,他担心这种滞后可能会使得流氓软件有可乘之机。

周鸿袆表示,反流氓软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目前金山、瑞星等公司也都参与到反流氓软件的行列中来,此次败诉也并不会影响360安全卫士的发展,奇虎的立场也不会改变,360安全卫士1200万的装机量已经说明用户需要这样的软件。

雅虎中国副总裁沈建明并未发表更多评论,只是表示判决结果已经说明问题,她强调雅虎助手是一款绿色软件。奇虎董事长周鸿袆表示,虽然目前法律还有点滞后,但奇虎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也呼吁法律能够跟上技术的发展。

2006年7月,奇虎公司推出360安全卫士软件,将雅虎助手在内上百款网络工具类软件列为恶意软件,用户可以选择卸载“雅虎助手”。由于周鸿袆曾担任雅虎中国总裁,而雅虎助手正是由周创建的3721上网助手转变而来,奇虎与雅虎因此爆发口水战,并很快升级为法律诉讼。8月17日,周鸿袆起诉雅虎中国侵犯名誉权,索赔360万元。9月28日,雅虎中国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奇虎公司提起诉讼,索赔260万。(朱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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