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退换货条款被判无效:或将重新修订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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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退换货条款被判无效,或将重新修订。

TechWeb编辑推荐:如无意外,京东商城近日将重新修订部分网购退换货条款。因为,市二中院新近的一则终审判决,对该网站的一条“特殊条款”作出了“格式条款、内容无效”的结论。

去年7月,有家单位通过“京东商城”订购了一台165元的电风扇。收货后发现电风扇有缺陷。在距离订货期约20天的时候,该单位向“京东商城”提出换货申请,不料被拒绝。网站拒绝的理由是:当初在订购电风扇时,发票明细中,记载的内容是“办公用品”,而不是这款电风扇的品牌、型号。

同时,网站主页下方的“售后服务”栏目中规定:“我们建议您将发票开具为商品明细,否则您将无法享受产品厂商或‘京东商城’的正常质保”。也就是说,既然订购电风扇的单位没有如实写清商品的明细,网站运营方就有权不提供正常的质保服务。

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均未按规定如实开具发票,但买卖合同关系依然有效成立。既然电扇属于“三包规定”范围之内,“京东商城”就有义务修理、换货或退货。

截至昨晚20点,“京东商城”网站上的这则无效格式条款,依然未被撤除。

原文详情《“京东商城”退换货条款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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