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电子商务转单模式与轻公司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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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提到的是转单模式。正如其名,网上商城接受消费者的订单,订单再由商城转给商品的真正供应商,再由供应商出货给消费者。这种转单模式可谓实现了「轻公司」的架构:商城本身没有库存。所有的操作都在信息流上,商城的主要责任是把订单流程管理做好。

由于商城首先接受了消费者的支付(信用卡或网银或支付宝等),钱会先进到商城的口袋。当供应商出货的时候是一毛钱都没拿到的,而商城每个月跟供应商结清款项。这种模式下,供货商必须负担库存压力以及资金压力,因为货物出门钱却还没收到。

这种模式与淘宝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淘宝,消费者认为交易的对象是供货商而不是淘宝。而转单模式下,消费者认为交易的对象是商城而不是供货商,消费者是认知商城本身的品牌而消费,因此供货商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

由于此种认知差异,导致转单模式的网上商城必须要负起售前售后客户服务与退换货的责任,更由于收了钱,必须承担开发票的责任。这在先前还导致一个很妙的结果:商城透过物流送发票给消费者,而供应商则送货品给消费者,两者分开导致很难同一个时间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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