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空调扇电死5岁童 制造商赔偿21万余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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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空调扇触电防护装置不合格,导致一名5岁的儿童被电击后死亡。空调扇制造商佛山市顺德区雄才电器有限公司近日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

2008年8月14日,年仅5岁的秦某将手伸入正在使用的空气调节扇中,被电击伤致死。秦某的父母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商及生产厂家佛山市顺德区雄才电器有限公司赔偿26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雄才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致使秦某被电击身亡,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不担责。与此同时,秦某父母对儿子未尽到足够的监管和保护责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雄才公司被判处承担索赔金额的80%,即21万余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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