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商标的名气大恶意注册域名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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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某商品商标获得认知,就在网络上注册该品牌域名并发布销售广告。近日,南昌市中院一审认定草珊瑚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据悉,此为江西企业首例通过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

法院审理查明,“草珊瑚”商标在1996年1月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先后获得江西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等多项称号。今年7月10日,胡某在互联网上注册了www.江西草珊瑚.com和www.caoshanhu.net网络域名,还在具有商业性质的域名交易网站发布销售广告,属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法院判决胡某立即停止使用并撤销域名,并赔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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