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关于执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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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执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现结合争议解决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解释:

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六条所称的“域名争议解决期间”自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确认收到投诉书之日起算,至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公布专家组裁决之日为止。

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十五条所称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正式开始日期”是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正式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文件的日期。

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四十三条所称的“裁决书全文”可以采用打印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四、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二00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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