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称正规域名注册机构34家 要求全部备案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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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6月1日,信产部公布了对域名注册的年检结果,称正规域名注册机构仅34家,同时,警告不得未经批准开展域名注册服务。

经批准的域名注册机构仅34家

信产部称,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国大陆地区经批准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有34家。他们直接面向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目前能够提供注册的域名种类包括由我国管理的.CN和中文域名,以及其他由境外机构管理的域名。

另外,信产部称,除直接面向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外,部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也通过发展下游代理商开展业务。从年检结果看,34家注册服务机构中有19家通过发展代理提供域名注册服务,代理商数量总计33034个。

信产部对代理商表示认可,称数量众多的代理商一方面极大地方便了用户进行域名注册,另一方面也对注册服务机构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域名总量359万个

信产部公布了通过我国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数量情况。

据悉,截至2005年12月31日,通过我国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注册的域名总量已达359.3007万个,其中CN英文域名94.0579万 个,.COM等境外英文域名227.1828个;CN等境内中文域名(中文.CN/.中国/.公司/.网络)33.1229万个,境外中文域名(中文.COM/.NET/.ORG)4.9347万个。

禁止不经信产部批准进行域名注册服务

信产部表示,域名注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单位违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即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合作开展域名注册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目前,信产部已依据上述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

二是,部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违反规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进行备案。

三是多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记录、保存域名注册者有效的身份标识信息。

三点要求

信产部再次提醒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必须符合下列相关要求:

(一)对于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而未及时备案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鉴于其在本次年检工作中能够按时、完整地报送相关登记信息,此次暂不予追究。但为方便域名注册者了解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情况及有效监督服务管理,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今后应严格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我部备案。这些信息包括域名项目、单位名称、网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传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通信地址、域名解析服务器所在地、域名解析服务器IP地址、域名解析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对于未记录域名注册者有效身份标识信息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新发展的用户,应记录并保存域名注册者的有效身份标识信息;对老用户,应制定补齐原有域名注册者有效身份标识信息的方案,在6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信产部。

(三)对于通过发展代理提供域名服务的注册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信产部批复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代理管理办法,规范代理者的日常经营行为,保障域名注册者和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代理者须以委托代理的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代理的公司依法承担。(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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