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第一案”终审:周鸿祎赔偿金山网络5万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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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丹)昨日,国内“微博第一案”传出法院的终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的微博言论对金山网络造成侵权,判决周鸿祎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在新浪微博、搜狐微博和网易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向金山网络公开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7天,并赔偿金山网络5万元经济损失。

据记者了解,相关事件缘起于2010年5月25日,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所谓“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文章,对金山使用了“偷鸡摸狗”、“搞阴谋”、“作伪证”、“借刀杀人”、“暗地里搞动作”、“排挤”老员工、把金山称为“黑山”等语言。金山方面随即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周鸿祎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索赔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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