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聊天引发婚姻危机 能否作为证据存在争议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近日,琼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案件中出现的新类型证据,使案件的审理不同一般。

原告李某起诉离婚,称妻子张某经常深夜不归并与他人有不正当交往。原告拿出妻子QQ聊天记录和手机内存储的异性裸体照片。原告认为,这些聊天记录中妻子与异性暧昧、露骨的谈话内容和手机照片等证据足以证明妻子的不忠行为,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庭审中,被告张某承认原告举证中QQ号码是自己的,但又声称QQ号密码曾经被盗,应该是他人盗用自己的名义聊天产生的记录。至于手机照片,是自己的朋友借用其手机拍摄,忘记删除而留下的。

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实践中争论不休。本案中,虽然被告称QQ聊天记录是盗号者所为,但其未举出证据证明QQ密码被盗的事实。然而单凭聊天中双方暧昧的语言亦不能认定被告感情出轨存在婚外情的事实。法院最终以离婚理由不充分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方茜)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