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8日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提供、获取以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23名被告集体受审。
据悉,在23名被告人中,既有专门从事公民个人信息买卖的无业人员,也有各类咨询中心、调查公司负责人,同时还包括6名分别来自电信、联通公司内部,或其他公司派驻中国移动10086客服中心的职员。这些人结成了一条非法提供、获取、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完整链条。
检方指控,从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黄伟帆等7名电信单位工作人员,利用电信单位服务平台,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刘红波等14人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相互进行倒卖。上述21人的行为分别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由于刘蕾、薛峰等人事后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分别被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包庇罪提起公诉。
今年30岁的第一被告刘红波说,在她倒卖的信息中,一般手机机主信息她以每条30元的价格买入,然后以50元到8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话单的买入价约200元-400元,但经她一倒手就能卖到300-500元。根据公诉机关的统计,刘红波和其男友代槟从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案发,共非法购买机主信息、通话清单及公民手机定位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300余条,然后倒卖牟利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期间,两人专门用于支付的银行卡内的资金往来已超过10万元。
法庭上,23名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均表示认可。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整个审理过程将持续两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