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韧敲诈360案续:男子因帮助毁灭证据获刑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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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管理着DoNews、猫扑两家知名网站的北京千橡集团副总裁刘韧,前年因敲诈360公司获刑3年,在IT界引起轩然大波。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曾帮助刘韧及同伙徐新事藏匿电脑和删除文件的李某,被西城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检方指控,2008年10月12日下午,李某在得知刘韧伙同徐新事、游央因涉嫌对北京三际无限科技公司敲诈勒索人民币23万元,而被西城警方抓获的情况后,通知并伙同他人将刘韧与徐新事的涉案笔记本电脑藏匿,导致刘韧涉案笔记本电脑至今无法查获,徐新事涉案笔记本电脑中重要犯罪证据被人为删除。

2009年4月11日,李某在南京向公安机关投案。检方随后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此前的庭审中,李某说,他跟敲诈360案的刘韧和徐新事是朋友关系,事发前,他曾住在刘韧的住处。李某的工作则是一名“网络推手”,成为刘、徐二人敲诈360公司的一颗棋子,并获得了8000元的报酬。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帮助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且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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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以来,在IT圈内有着较高知名度的刘韧唆使公司职员徐新事、朋友游央等人,在互联网上发表和转载“360安全卫士”软件的负面消息,以及关于该公司董事长个人的负面消息。

此后刘韧等人以删除相关负面消息为由,向“三际公司”索取23万元。

2009年12月,刘韧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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