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书,盗版碟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这个毫无疑问,生活中他们是无处不在。在今天的网络主宰的社会下,盗版也在疯狂渗透。满天飞的网络文章,视频,不停的复制。但是版权是需要尊重的,侵犯别人的版权是对别人是极度不尊重的。
今年国家相关机构为了保障作者版权,特别提出严打侵权行为。可是因为侵权造成的矛盾依然在不断发生。比如今年2010年年底,优酷与搜狐之间的侵权问题就影响很大。
12月30日消息,对于此前优酷状告搜狐侵犯名誉权一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优酷胜诉,搜狐侵犯优酷名誉权事实成立,需向优酷赔礼道歉3天,并删除涉案新闻。
事情要从2009年9月15日说起,当时搜狐视频联合激动网、优朋普乐成立了反盗版联盟,宣称优酷为“盗版基地”,并宣布对优酷起诉503部影视剧盗版,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
不止如此,在2009年9月17日,优酷网宣布起诉搜狐侵犯其名誉权,并称“搜狐对外发布的文章和言论被多家媒体和网络机构引用,给优酷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广告合同无法续签”,优酷要求搜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10天。
事情演变到今年的5月25日,在“优酷网状告搜狐侵犯名誉权案”的法庭上,优酷对搜狐提交的公证书提出质疑,认为系伪造。鉴于此,审判长宣布休庭,待确定证据真实性后继续开庭。
除了这二者见的矛盾,类似的事情依然在发生。比如悠视网因盗播影视剧遭国家版权局罚款8万元。
12月30日消息,今天,国家版权局披露,已经于昨天向视频企业悠视网下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悠视网因为侵权盗版影视剧被判违法,并被罚款8万元。
看来互联网的侵权行为一直在恶意蔓延,要想解决,还得网民和互联网各界人士、企业共同提高意识,严惩盗版,尊重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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