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禁止出租和转让 “80后”小老板操心身后事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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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钻的淘宝网店店主“da164721953”发了一篇《网店是否可以成为遗产?》的网帖,一天内浏览量达到7万人次,随后被淘宝社区置顶,引来更多网友围观。他在帖子中说:“可能现在看到这个帖子的您是60后、70后,或者是像我一样的80后,甚至是更年轻的。当我们不在这个世界上后,网店是否可以 留给下一代或者别人?从淘宝方面来说,如果接手网店的人和支付宝认证的人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在支付宝和银行间肯定会产生许许多多的问题……

眼下,淘宝网店不允许转移给别人,支付宝捆绑了认证人的银行卡和个人信息,且实名认证只能进行一次,不能更改。

“不论是出租还是转让,我们都不允许,更谈不上网店过户时,变更店铺的登记信息。”淘宝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国家工商局前段时间要求网店实名,其实淘宝很早之前就这样做了,每个网店是和身份证信息捆绑在一起的,以便产生纠纷时追本溯源。”

武汉顶级卖家各有看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多名武汉顶级卖家。

武汉利华联时装有限公司下属的混合二次方旗舰店CEO陈化称,网店属于无形资产,如果只是单纯的家庭传承,可以鼓励和支持,但目前几乎行不通。 如果是家庭传承外的网店转让,他认为不能鼓励。因为店铺的高信誉是第一个店主经营来的,就好比一个演员的名气是自身积累的,如果转让,不排除是一种隐性的 欺骗。

武汉安都服装有限公司旗下的莫凡小店,自2007年开店以来,已是金皇冠店,年销售额可达3000万元,员工100多人。店长龚勇认为,网店也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应该可以转让,不过在具体操作上,平台还需要改进。

律师:虚拟财产应受保护

据悉,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了规定,对虚拟财产没有规定。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家奇认为,网店属于虚拟财产,应该得到保护。比如,在现实判例中,网游账号等个人合法虚拟财产是受保护的。

记者 孙珺

网店店主:别看它是一张网页,它可是我的一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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