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女”侵权侵权案一审被判赔 百度不服上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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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 记者昨天获悉,因为传播“海运女”不雅照,上周被静安法院判赔礼和赔钱的百度公司向市二中院提起了上诉。而在案件开庭、宣判阶段均未现身的本案受害人“海运女”殷某也首度露面。她不但向静安法院赠送了一面锦旗,更出面驳斥了网络中关于“海运女”将代言一款网游的传言。

去年5月因个人感情纠纷,其不雅照片被其前男友公开至网上,受到亿万网民关注。此后,殷某以“搜索引擎内存在大量涉及个人裸体照片、生活照片和单独反映女性人体部分隐私器官的照片”为由将百度公司告上法庭并胜诉。6月30日,静安法院判决停止对殷某名誉权的侵害,删除网站相关照片链接、连续三天在首页醒目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支付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2.2万元。

在上诉期内,静安法院收到了百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多达15页纸的“民事上诉状”,言之凿凿地要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内容。“百度”在上诉状称,搜索引擎不能自动辨认所链接的图片是否属于涉案图片,法律没有规定屏蔽关键词是搜索引擎服务商之法定义务,恳请二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

与此同时,开庭、宣判均未露面的本案侵权受害人“海运女”殷某则亲自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赠送“扶正祛邪、明察秋毫”等两面锦旗,称弱女子告倒了大“百度”,法院判决最终还给了她的公道。

记者了解到,日前一些网站曾报道,殷某收到国内某网游公司邀请,欲聘请其担任旗下网游形象代言人。网站中还刊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网游公司与“海运女”接触,是他们大胆营销手法的一次延续而已。“完全是无稽之谈,根本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殷某对于该谣言进行了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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