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钱请网管发帖揭人隐私 法院判天涯等赔钱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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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 通讯员简永根 廖洪平 记者黄辉 一女子求婚遭拒,在网吧花两元钱托网管发帖揭人隐私,名誉受损男子将该女子、网吧业主以及首帖发布网站的运营公司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5月20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侵权的4被告向原告曹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相互连带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

经查明,2009年1月,曹某与第一被告严某认识并开始交往。同年7月,曹某与第三任妻子协议离婚。此后,严某以各种理由要求与曹某结婚遭拒,便写了一份曹某婚姻家庭隐私的材料,于同年12月30日找到第二、第三被告陈某和欧阳某共同经营的网吧网管,以支付两元钱服务费的方式,通过网管将材料发布在第四被告所属的天涯社区一情感类栏目中。

该帖发布后,曹某受到周围熟人的冷嘲热讽,导致其经营的诊所业务量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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