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站长缓期徒刑给站长们的警示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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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吉军,是众多互联网草根的代表。这些人没有高贵的留学背景,有些人连大学都没上过。但他们依靠出众的商业头脑,完成了自己的财富积累。

前几天,看到一篇关于草根站长风云人物的文章。介绍了“黑苹果”、“图王”、“gjj”、“木蚂蚁”等等草根界的大人物。

为了追求流量和用户,不少人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因此触碰法律底线的事情也屡屡出现。

重庆商报报道,郭吉军于2004年5月30日至6月10日期间,在其建立的个人网站“广捷居”上,发布名为《金鳞岂是池中物》的淫秽小说,并向公众传播。

经公安机关进行数据恢复和技术鉴定,证实其发布的上述文章为淫秽物品,传播人数相当巨大。郭吉军在网站被查处后的第2天向公安机关自首。

渝中区法院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法判处郭吉军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本人近几年,专门关注互联网法律。前天看到的这篇文章,昨日向中顾网律师帮专家团就这样的案件进行了咨询。

律师说,网络现在很普及。互联网作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了很多的神话,产值很高,因此也吸引了很多的年轻创业者加入进来。随之而来产生了很多的问题。

衡量一个网站的重要标准是流量和用户。但是单纯为了流量,很多站长朋友动了歪主意,将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淫威内容公布在网站上面,增加点击率,妄想走在法律的边缘。但是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犯罪。必然会遭到严厉打击。

一些图片类网站,手机类网站,视频类网站,小说类网站在运营的过程中最容易走上“歪门邪道”。而一些色情类的网站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范畴,这些网站服务器一般架设在国外,招聘国内的人员进行运营,但是这也同样触犯刑律。

在目前国家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手机淫秽视频等打击即将展开,因此广大草根站长莫触碰这个线。

用郭吉军的一句话来结束本文,纯粹的追求流量不如去了解用户要什么,而那个才是真正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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