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广告限播令给站长带来福音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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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欣赏电视精彩剧情时,突然被广告打断,而插播广告少则两三分钟,多则近10分钟,这种令人头痛的事情几乎发生在看电视的观众身上。近期广电总局出台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其出台背景就是针对电视广告几近泛滥,电视观众颇多非议的状况,对电视广告播出的时长和广告播出的类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电视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上星频道每天18点到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

此令一出,广大百姓连呼大好,各大电视台也叫苦连天,但还是不敢有怨言,毕竟电视台广告已经让中国百姓怨声载道,已经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娱乐生活已及媒体的形象。在这一政策下,电视台的收入一定会受到很大影响从而增加广告价格。大中小站长就迎来了机遇,许多广告商为了延续广告带来的收益,肯定会选择另一种更廉价的广告方式--网络广告。

中国网民的数量已经居全球第一,在国内电视观众的数量也差不多和网名数量持平,并且现在大部分网民每天上网时间已经超过看电视时间。随着80后、90后开始成为社会的主体,价值观的前卫,消费能力的加强,让网络广告在这种环境中突显出价值。

网络广告在视觉和听觉上也和电视广告不分伯仲,再加上年轻一代在网络的依赖程度上已经大大的超过了电视依赖度。聪明的商家在未来为商品的推广上我相信也会大大加入网络推广这一块。搜索引擎在国内每年的广告收入也是逐年上升,足以看出网络推广在中国已经越来越占有地位。各大站长一定要抓住这个大好的机会,在2009年下半年加大对网站广告的策划,相信在未来几年网络广告将占据主要地位。

转自:http://www.3158-net.cn/cycs/WangLuoGuangGaoZaiWeiLaiJiangTuChuQiD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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