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黑客盗艳照”事件之网络心理行为解读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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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上盛传“黑客盗艳照”事件。北京险现艳照门,黑客侵入台湾艺人电脑盗艳照。事件当事人黑客田某,通过灰鸽子软件,入侵一名台湾金牌音乐人的个人电脑,偷得该台湾金牌音乐人与多名年轻女子拍摄的200多张性爱艳照和20多段性爱视频后敲诈23万元。据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年半。

此事件中反映出以下几种网络行为特征:

1、网络技术运用不正当心理。互联网以其超大信息流、超快传播速度等优势,改善着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改变着社会商务活动模式及业务开展模式。恰有网络应用不正当者,利用互联网开放性这一基本特征,借助部分软件功能,从事非道德、非法律许可的行为,其利用互联网的初始原由不正当。

2、网络应用不规范心理。互联网应用技术是为提高效率而用,恰有网络应用不规范者,以期通过技术手段非法入侵他人电脑,盗取他人信息为目的,而应用互联网。

3、网络隐私不健康心理。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他人隐私,或通过互联网浏览非法黄色淫秽图片及文章。从而形成性心理不健康。

4、网络应用不道德行为心理。隐私始终是人们需要墨守成规,公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底线。性爱始终归属于个人行为,以个人为主体。

5、网络法律意识淡薄不遵法行为心理。法制意识淡薄,对应用互联网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条文规定不清楚。

6、网络非法手段获取利益行为心理。以诈骗等不法行为、手段牟取利益为目的的行为心理。

综上所述,互联网如何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仍是时下摆在人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重要事宜,国内互联网从事公司及个人,均需有主人翁意思,积极从事互联网应用而产生的基于法律、规范、道德、社会公论等特征的教育培训。

骏友集团,正着手架构有基于此的教育培训基地。规范人们的上网行为,改善人们对待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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