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京华时报报道说,因替朋友发帖曝光当地政府违法征地而被抓的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中被羁押1年。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鄂尔多斯市中院裁定重审。结果,刑期竟从1年改至2年。
这让人联想起刚刚迎来一个“美好结局”的“灵宝发帖事件”,发帖者王帅在上海接受了河南灵宝市政府的道歉,并收到因被错误拘留8天获得的783.93元国家赔偿。大家都兴奋地说,这是民意的胜利。可是,刚刚浮出水面的“吴保全事件”却告诉我们:别高兴得太早!不是所有的热血网友都像王帅一样幸运。
有人说,吴保全是“倒霉版的王帅”,我却以为,他才是“原版的王帅”:网络议政因言获罪者,不可能都被国家级媒体密集关注,进而生成民意推力,逼迫某些张狂的权力自我纠错;再说,有些部门打击报复的手段很多,未必需要兴师动众地去跨省追捕,最可怕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给你点颜色”。在“吴保全事件”中,在某些部门的直接干预下,鄂尔多斯市地方法院竟然在判决书中称吴保全“诽谤他人及政府”,这无异于在《刑法》规定的罪名之外创造了一个新的罪名——诽谤政府罪。此事中司法独立性固然难免被质疑,结合“灵宝发帖事件”等来看,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网帖“罪与非罪”的边界在哪里?权力部门对此边界有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客观地说,在虚拟网络世界,网友表达并非都是理性的声音,也会有流言,甚至谣言。譬如前几天,一次只有3.5级的地震,却让安徽省合肥市的300余万人寝食不安。网络谣言的传播,使得当地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防震帐篷。还有一些网帖,虽然事实不尽确凿,却是公民监督权的体现,譬如对政府工作的质疑、投诉、举报等。去年,江苏常州网民slala发了一则名为《造BRT到底好在哪?谁受益了!》的帖子,直斥市领导有贪腐嫌疑,常州市市长王伟成回帖《我对BRT工程为什么这么热心和积极?》,称网友的帖子“造谣诽谤”,市长发帖辟谣,而不是以权力屏蔽不同声音,此举赢得全国网友一致好评。至于王帅、吴保全等反映的实情,不仅不能因帖获罪,反而应该奖励、褒扬才对。
其实,无论何种网帖,只要无害,只要不悖逆公序良俗,公权就当保持克制,保有对民意的敬畏。在国家大力提倡网络问政的法治社会,千万不要再闹出因被批评不爽就千里大追捕的闹剧了。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及时、坦诚地进行信息公开,只要政府及时发声,哪还有那么多“不明真相”的网帖需要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