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 秦齐祺 刘勇)因有网民在豆瓣网上评论自己的作品是“烂书”,作者吕为民将豆瓣网运营商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豆瓣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被告删除相关评论和图片、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开支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1000元。
昨日来自朝阳法院的消息称,该院已受理此案。
吕为民是2005年出版的某旅游类图书的作者。她起诉称,该书发行后,一些网民通过豆瓣网对该书及作者发表了欠缺事实依据的评论,如“烂书”、“进行流氓推广”等等。她曾多次与二被告协商停止侵权行为,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北京豆瓣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人士昨日表示,该书是因为在豆瓣网上有太过明显的书托行为,才会激起网友自发“反书托”的活动。
两家公司认为,网友的评论仅针对书商及书托客观存在的不当营销行为,其评论未涉及作者人格,不会对作者造成任何人格贬损和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且评论均为读者对自身阅读感受的客观评价,属网络用户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使,豆瓣网及其网友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