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规则变更:部分商品不开放评价 可删评分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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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淘宝日前变更了部分淘宝规则,其中包括关闭了部分商品的交易评价,淘宝有权删除因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新增部分商品信息管控等内容。

淘宝规则规定:“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支付宝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按照淘宝原规则,交易评价体系适用于淘宝平台上的所有商品。2月3日淘宝规则变更后,规定:“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其中,特殊类目商品,是指“其他”类目下的订单、赠品、定金、新品预览、邮费五个二级类目下的商品。

同时淘宝规定,如果属于上述特殊类目的商品错放到了其他类目下并产生了评价,淘宝将根据规则进行处理,同时对本条规则生效之日起该商品产生的评价(包括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进行删除。

另外淘宝规则规定:“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淘宝删除会员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信用积分以及其两倍数量的其他信用积分,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而原淘宝规则中并不包括删除“店铺评分”这一内容。

同时,淘宝新增了禁止发布国家免费发放物品及外币兑换服务的规则,并对对VPN,捕鱼器等商品信息加强了管控。

据悉,淘宝网本次规则变更将于 2月13日和2月20日分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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