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本是一项惠民政策,但被个别黑心商贩盯上了。日前,杭州淳安工商分局对该县首例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产品案开出杭州首张“万元罚单”,“当场没收当事人尚未出售的8台翻新彩电,并处罚款15000元。”
家电下乡政策无疑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农和支农政策,实施以来自然得到试点地区农村消费者的欢迎和热烈响应。但是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实施,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李鬼”跟着“李逵”也搭上了“家电下乡”的便车,下乡来祸害农村消费者。
在福建平和县农村集市上,一些商家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将收购来的废旧家电换上新壳后销售给消费者;浙江宁波台州等地工商部门去年底相继查获生产销售翻新的电视机。其中像山工商局一次就查获翻新电视机69台,价值2万余元……“李鬼”们坑农害农的“假电下乡”虽然自己从中牟取了暴利,却给农村消费者送上了严重祸患。这些假冒伪劣和翻新的家电成了引发火灾、致人死伤、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定时炸弹”。为确保家电下乡这个好经不被念歪,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不能让“李鬼式家电下乡”坑农害农,不让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变味,需要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就要像杭州市淳安工商部门那样,对李鬼一个都不能放过,罚得“李鬼”们肝痛,罚得其倾家荡产,对触犯法律的依法惩处,绝不心慈手软。对“李鬼”的姑息迁就,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
首张“万元罚单”作为“李鬼”们的“见面礼”,具有普遍的示范标本意义。就是要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课以重罚严处,让“李鬼”为自己的代价买单。一些厂商家们也应充分利用好家电下乡的政策,为农村消费市场送上优质的家电产品,这既是惠农,也是惠己的一次大好机遇。也许,企业眼前的利润不是很乐观,但它培育的潜在市场却是巨大的,长远的利益却是可观的。相信在惠农的同时,也一定会有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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