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尔饮水机被指自燃起火 用户索赔289万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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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媒体关注的“饮水机被指自燃烧毁房屋”一案日前在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消费者陈先生向安吉尔公司索赔各项损失289万余元。据介绍,事发后,消防支队认定:起火物为饮水机。

“太倒霉了,600多元的饮水机毁了我300多万元的房子。

”陈先生介绍说,他于2002年11月购买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两台安吉尔牌饮水机,每台690元。他将这两台饮水机分别放在住所的二层书房和三层楼梯间使用。去年9月28日晚11时许,他的住所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180平方米,大火将他住所的二层、三层及阁楼全部烧毁。

2008年12月26日,宣武公安消防支队经勘验后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结论为:起火物为饮水机。随后,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结论为:热水罐加热体没有经过自加热干烧过程。

陈先生说,事发后,深圳安吉尔在北京的维修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于某到达火灾现场,并在维修服务单上写明:“因饮水机自燃致两层楼内所有家具、装修及屋内所有物品烧毁。”陈先生因此起诉要求深圳安吉尔赔偿他装修及物品损失费等共计289.82万元。

此案曾两次开庭。法庭上,深圳安吉尔的代理人表示不同意赔偿。代理人表示不认可宣武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认定书,认为消防支队没有委托专业鉴定机构,也没有给他们送达认定书。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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