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原代理律师反水 黄静索赔名誉损失百万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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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向华硕提出的500万元天价索赔案还未尘埃落定,又打起另一场官司。因认为原代理律师崔某及其所在的北京市浩光律师事务所,还有一直保管案件笔录的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黄静于日前将上述三方推上了被告席,索赔百万。

记者今天获悉,宣武法院将于7月27日审理此案。

黄静在起诉中称,2006年3月,她因华硕案被刑事拘留,随后她的母亲委托崔某在侦查阶段代理其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侦查阶段结束后,因认为崔某业务水平不精,黄静母亲终止了委托代理协议。没想到,在2008年12月,黄静现任代理人与华硕公司代理律师参加凤凰卫视中文台《一虎一席谈》节目录制时,崔某竟然伙同他人前往录制现场,以黄静代理人的身份在节目中宣称掌握办案材料,并当场对黄静的现任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此后,崔某又多次伙同他人,向媒体公开其在看守所与黄静的谈话笔录原件,通过媒体向公众散布、泄露国家秘密及当事人隐私。然而,按照崔某自己的说法,上述谈话笔录原件自2006年以来一直封存于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

黄静认为,不论崔某本人还是其所在的浩光律师事务所,以及保存笔录文件的包诚律师事务所,竟纷纷不顾法律规定,公然在媒体大肆泄露她的隐私,导致舆论出现“黄静代理律师反戈”等报道,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有关报道还被华硕公司作为证据,使她在系列维权案的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因此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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