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销售透视眼镜虚假广告 男子涉嫌诈骗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2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如果你在网上看到有透视眼镜、透视相机出售的广告,而想要购买,那么,请注意了,这是一个陷阱。昨天,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警方调查,被告人林某某通过互联网发布销售透视眼镜、透视相机等虚假广告,多次进行诈骗活动。当被害人有意购买产品时,林某某便以各种理由让被害人先汇款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货给被害人,而其实际上没有产品可销售。

2009年3月7日,被害人赖某某向被告人林某某购买一部透视相机,并谈好价格为2800元。后林某某以各种理由让赖某某先将2800元分三次转入其指定的工行账户。赖某某按要求在福田区深南中路电子大厦的工商银行,将上述款项转入林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林某某谎称该款相机没有存货,建议其再购买另一款相机,价格为3800元,并让被害人再转款1000元到上述账户。赖某某转入1000元后,林某某还要求被害人再交纳5000元押金。赖某某知道受骗后,要求林某某退钱,林某某则将3800元非法占为己有,未返还给被害人。

(责任编辑:GH)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