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峰
“德交所介入中国资本市场是在2006年的10月份。之后从2007年到现在也只有十几家企业赴德交所上市。”德交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毋剑虹日前表示。
他表示,希望中国对企业海外上市的限制可以放松一些,以让更多的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借助国际资本实现进一步发展。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在德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共14家,其中2007年以后上市的13家,但所有已上市企业全部是2006年以前获得批准出去的,2006年以后一家也没有。
事实上,自2006年8月商务部、国资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的10号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实施以来,没有一家此后成立的企业实现海外红筹上市。
国内企业海外上市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H股公司;二是以红筹模式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上述规定的出台,对红筹模式形成很大限制。
按照规定,经营主体在中国的公司如果以海外架构的模式在海外市场上市,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但规定出台至今,仍没有出现实施细则,不具备可操作性。这也直接导致10号文实施后,没有一家国内企业成功获批并海外上市。
6月22日,商务部对10号文进行了修订,仍保留了商务部对中国企业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赴海外上市的审批权。
毋剑虹认为,中国对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限制过于严格,使得企业走出国门利用国际资本的速度并不快,而当前不少国内未上市企业都有融资需求。
为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到各自的交易所上市,部分海外交易所已经修改了规则。如纽约证交所去年就大幅降低了上市标准,只要求上市资格不低于6000万欧元,上市市值不低于1.5亿美元。香港交易所为了吸引大陆企业,也进行了一些规则改变,特别是创业板开始更加放低要求,主板的要求也有调整。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