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上旬,投资者就有可能看到预披露的拟上市创业板企业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日前举行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十周年高层论坛上,一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在证监会收到申请创业板上市企业材料一个月后,已有不少首批递交申请的企业收到了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函。
根据相关要求,这些企业和保荐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就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回复,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而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8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IPO预披露时间由上会审核日提前到反馈意见回复阶段,即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证监会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按照上述流程,预计9月上旬投资者就有可能看到首批拟上市创业板企业的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同时,在此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还认为,即将开启的创业板将是一个高门槛的市场,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特色。应该允许未来的创业板有失败案例出现,这也是创业板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