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判决三星前董事长李健熙无罪释放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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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IT消息】北京时间6月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韩国最高法院日前表示,支持下级法院对前三星集团董事长李健熙(Lee

Kun-Hee)案件的裁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李健熙非法转移企业管理权给他儿子。

同时,韩国最高法院还驳回了对另外两个前三星高管的犯罪诉讼。此前这两名官员被指控非法帮助李健熙的儿子李在镕(Lee

Jae-yong)低价收购三星爱宝乐园的可转换债券,从而使其控制该公司。

韩国最高法院表示,由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目的不是募集资金,而是转移公司的管理权,因此它不能被看做导致三星损失的原因。

在去年4月被以涉嫌逃税以及违反证券法等罪名遭到起诉后,现年67岁的李健熙已经宣布退出三星集团和其旗舰公司三星电子。

去年10月,李健熙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因逃税被处以罚款1100亿韩元(约合8720万美元)。

分析师表示,韩国高级法院的判决公布后,由于其关连公司的不确定性消除,周五三星集团的股价有所上升。

早安新韩证券(Goodmorning Shinhan Securities)市场分析师Lee

Sun-yup表示,“最高法院的判决可能会让三星集团更容易转变为一个控股公司。”(梧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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