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商调整战略 监管条例难阻网络电视发展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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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款电视机,我能直接下载大片看吗?”在各大家电卖场,许多消费者在购买彩电时已开始考虑这样的问题,而互联网电视的概念也越来越多地被接受。尽管广电总局的相关监管条例已经出台,但在彩电厂商和内容商的推动下,互联网电视有望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

用户接受度大幅提升

互联网电视的逐渐兴起,与彩电厂商的战略调整不无关系。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中,国内彩电厂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海外市场均遭遇了“滑铁卢”。

为了节约成本,许多国内彩电厂商将重心转移至国内市场,而互联网的逐步普及为它们带来了新的商机。目前,中国的网民数量和互联网普及程度已双双跃居全球第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量的视频资源出现在互联网上。此外,经历了多年的网络电视以及数字电视的概念培养,液晶平板电视的普及,用户对于互联网电视的模式接受度大大提升。

今年上半年,TCL、三星、清华同方等彩电企业纷纷推出带有互联网应用功能的液晶电视新品。其中,清华同方推出的一款网络电视内置了浏览器,可直接插上网线连接上网络。此外,这款网络电视还自带QQ和MSN等即时通讯工具,还独家开辟了网络购物、网络资讯、天气预报等一站式便利的功能模块。

陷入同质化恶性搏杀

互联网电视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问题。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日前表示,互联网电视领域已陷入同质化的恶性搏杀中,如何找到差异化的优势,成为众多彩电巨头下一轮的研发焦点。

更为不利的是,由于下载影片等行为涉及到版权的问题,广电总局已经酝酿出台相关政策,直指互联网电视。作为视频内容的监管部门,广电总局有权制定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条例,使其成为国内主要彩电厂商的发展方向之一。

2005年,盛大基于互联网电视的思想推出代表了新媒体战略的盛大盒子。作为直接连接互联网内容和用户家庭电视的端到端的解决形式,盛大盒子虽然有其内容丰富的优势,但却也融入了网络内容良莠不齐、版权以及监管缺失等一系列问题,最终被广电总局点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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