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篇向著名歌唱家蒋大为追债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帖子中称蒋大为在2003年向当时的朋友兼经纪人姚曼借款90万元,并写下借条,但是蒋大为并未如期归还这笔钱,随后姚曼于2004年将蒋大为告上法庭,蒋大为却反诉姚曼欺诈,此案由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展开调查,然而,案子却从此没了下文。
昨日,姚曼告诉本报记者,网上的帖子是她发的,原因是当年和蒋大为的90万元欠款官司时隔6年仍然没有任何进展,警方没有拿出任何调查结果,蒋大为也从未还过她钱,实在没办法了,她才“网上追债”。之后,记者联系上蒋大为的弟弟,他表示,借款一事根本就不存在。
网上发帖:蒋大为赖账6年
网上的帖子称:以《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等歌曲享誉国内外的著名歌唱家蒋大为在6年前欠下了90万元的巨债,至今也未归还,其间借款人曾经提起诉讼,蒋大为却以种种方法“赖掉”了还款,并反诉借款人姚曼“胁迫”其写下借条,涉嫌敲诈。这篇长长的帖子中还贴出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包括2004年7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编号为京公刑侦发字(2004)34号的函件、蒋大为的借条原件扫描图、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等。
记者注意到,有大量网友跟帖,称其为“网络追债”,有网友称:“看来‘名人效应’不仅在商业演出圈管用,在其他地方也能‘通吃’,要不然怎么有凭有据的借款案最后就能不了了之?”也有网友质疑事件背后的隐情和发帖人的身份,还有网友调侃为“在那逃债盛行的地方”。
事件背后:案件石沉大海
昨日,姚曼向本报记者承认,网上的帖子正是她发的:“我没有其他办法了,6年了,我就是想要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