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家电更换主要部件后有效期不重复算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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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先生花费3000余元购买了一台名牌洗衣机,不想在3年多的时间内,洗衣机的电脑主板连续出现两次同样故障。刘先生认为,因为是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保修时间应重新计算,应保修3年。但消委会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更换后的主要部件有效期不重复计算,如超过三包保修期限则不予保修。

消费者称洗衣机主板频出故障

刘先生于2006年2月15日在深圳某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型号为WM2185的滚筒洗衣机,花费3299元。在使用了两年零3个月后,洗衣机出现进水不止的故障,与厂家联系后经检测为洗衣机电脑主板坏了,厂家当时免费为其更换了电脑主板。

本以为更换电脑主板后就不会有问题,不想在1年零3个月后,今年8月20日洗衣机再次出现同样故障,经厂方检测又为电脑主板坏了。刘先生这次提出维修时,厂家提出由刘先生自费修理,其中电脑主板490元,上门服务费60元,两项共计550元。

对于厂家的答复,刘先生很不满意。刘先生说,购买洗衣机时厂家提供的《产品保修指南》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本机作为家用电器,自购买之日起主要部件包修三年……”刘先生认为,洗衣机的电脑主板为主要部件,在更换后还应该保修3年,但自从更换电脑主板后仅使用了1年3 个月就再次报废了,应该再次免费保修。

刘先生说,当初买洗衣机时就是认准了这个品牌,虽然该品牌洗衣机售价高出国内其他知名品牌价格,但考虑到品牌大,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有保障才选择。可现在看来,洗衣机电脑主板连续出问题。刘先生表示,希望该公司能对该款产品的质量问题作一个公开的鉴定,还所有用户一个公道,如有质量缺陷,应自觉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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