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上网超40小时就算成瘾”的说法却引起众多网友不解。网瘾者固然爱泡网,有一定上网投入时间,但显然不必然以时间区分迷恋程度。如网络工作者或依靠电脑上班族,每周上网60个小时都会有,是否成瘾?
一位银川网友调侃说,每周一到五,早上8时到单位开始上网,17时下班,上网时间9个小时,下班后到家18时上网,半夜23时关闭电脑,。一天就有14个小时在线,周六周日上网时间暂时不计,如此计算周一到周五上网时间是70个小时,按专家标准可以确定不是“网瘾”,简直是“网疯”。
大河网网友“余人月”也表示,不知每周40小时标准如何计算?有无网瘾本应看是否对上网有很强依赖性痴迷性,理智上是否能克制,并因此产生异常行为或症状。以时间长短作为成瘾标准,既失之简单化,也不科学。试问:如此网瘾标准难道不荒唐?再说,每周上网38小时就没有成瘾?以时间界定方法与刻舟求剑无异,好比精神病患可能有光膀子或打人的表现,但并不是不穿衣服或暴力行为都是精神病。
据介绍,“网瘾综合征”在国外更多也只是当作“行为依赖”,即使是全球最先提出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美国心理学家金伯利·杨,也认为网瘾不是一种独立心理疾病,而是已知的“冲动控制障碍症”在网络使用者身上的体现,也就是和电视病空调病等等一样,属于非强迫性心理依赖症。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