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园案主犯洪磊放弃上诉 昨日开始服刑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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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外媒体援引法院官员的话报道称,包括洪磊在内的番茄花园案四名被告放弃上诉,已于昨日被转移到监狱并开始服刑。洪磊的家人不愿对此发表评论。

法律业人士分析称,洪磊等人的量刑标准是三至七年,因此三年半还在能接受的范围内,被告的家人一般不会选择继续上诉,因此几位被告不上诉在情理之中。

8月20日,洪磊等四名被告被苏州法院以侵犯版权罪名判处两年至三年半有期徒刑。其中,洪磊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同时罚款100万元。而洪磊于2008年8月15日被拘,到目前为止已经服刑一年,因此,他将继续服刑两年半,最晚或将在2012年2月15日刑满释放。

该报道引述法院判决书称,法庭根据这款修改版的Windows软件能产生多少收入的预计,判洪磊、孙显忠、另外两人以及他们的公司共计人民币1100万元罚金。根据判决,洪磊的律师毛勤勇辩称检方高估了番茄花园的下载量,同时从这项业务中获得的广告收入不应当被视为盗版软件销售收入。孙显忠的律师于国富在接受采访时说,孙显忠没有申请上诉。

番茄花园“从良”化身搜索网站

据国内媒体报道,在洪磊被一审判处三年半徒刑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的番茄花园网站最近重新上线。不同的是,新网站已经悄然变身为一家网址导航网站。新网站在首页的显著位置,也打上了道歉声明。

值得注意的是,番茄花园导航网站下方显示的备案号是“蜀ICP备08010303号”,据悉,该网站备案人为“宋思颖”。资料显示,她是成都共软网络公司的员工。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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