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办法出台:禁播缘分测试等广告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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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电总局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广播电视的相关广告活动进行详细规范和严格限制,比如禁播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分测试等声讯服务广告,晚7点至9点黄金档播出的电视剧单集插播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等。《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播缘分测试等广告

《办法》第八条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第九条明确了禁止播出的广告,包括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烟草制品广告;处方药品广告;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广告。

另外,时政新闻类节(栏)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有关人物专访、企业专题报道等节目中不得含有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除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依法批准的广告外,不得播出其他具有博彩性质的广告。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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