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半导体巨头联名上书 希望执行税收优惠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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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7家主要半导体生产厂商,正联名上书国家相关部委,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在税收方面的优惠制度。

七企业齐喊压力骤增

昨天,来自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的消息显示,这7家芯片企业是上海华虹NEC、中芯国际、上海宏力半导体、台积电中国、苏州和舰、上海先进半导体、上海新进半导体。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7家企业已经联名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工信部,提请了“关于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件优惠条款的紧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43号规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即本文所指半导体企业),进口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此前,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相关税收制度一直在沿用200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俗称的国务院18号文)。国务院1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今年1月1日实施此项税收新政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税收新政实际上从7月1日才开始正式执行。然而,这项税收制度的调整给国内半导体生产企业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

企业对资金非常敏感

一项税制的调整,为什么让半导体企业产生如此大的反应?

国内7家主要半导体生产厂商,正联名上书国家相关部委,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在税收方面的优惠制度。

七企业齐喊压力骤增

昨天,来自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的消息显示,这7家芯片企业是上海华虹NEC、中芯国际、上海宏力半导体、台积电中国、苏州和舰、上海先进半导体、上海新进半导体。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7家企业已经联名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工信部,提请了“关于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件优惠条款的紧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43号规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即本文所指半导体企业),进口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此前,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相关税收制度一直在沿用200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俗称的国务院18号文)。国务院1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今年1月1日实施此项税收新政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税收新政实际上从7月1日才开始正式执行。然而,这项税收制度的调整给国内半导体生产企业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

企业对资金非常敏感

一项税制的调整,为什么让半导体企业产生如此大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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