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公告解释巴茨抛售股票:不是提款机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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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网(Chinabyte)10月1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雅虎周四发公告详尽解释了首席执行官卡罗尔·巴茨(Carol Bartz)出售股票的缘由。

据悉,巴茨在10月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Form 4文件,称自己在9月30日出售了7.313万股雅虎股票,平均抛售价格为17.81美元。

资料显示,巴茨在过去10个月中两次出售雅虎股票,包括3月份出售83万美元股票,及6月份出售114万美元股票。巴茨在雅虎的年薪为100万美元,年度奖金最高为400万美元。

分析称,如果巴茨抛售股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套现,她的这一做法当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巴茨只有继续持有雅虎股票,才能够激励她想尽办法来提高雅虎股价。不过巴茨和雅虎都坚持表示,巴茨出售雅虎股票并没有套现的目的,她也没有将雅虎看作是一台自动取款机。

雅虎在解释中表示,巴茨在10月2日的交易并不是在公开市场出售雅虎股票。巴茨在当日已提交Form 4报告称,雅虎在2009年9月30日向她授予了限制性股票,为满足获得这些限制性股票的纳税义务,巴茨抛售了部分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巴茨抛售持有的股票并不涉及在公开市场抛售股票的问题。这也就是说,许多公司都不会用员工的部分工资或奖金来支付个人税款,因此雅虎用授予巴茨的部分期权来为她支付税款。

巴茨在今年9月份曾表示,“我并没有抛售任何东西。根据此前与公司签署的聘用协议,我将在年内获得一些限制性股票。公司向我支付的限制性股票,将扣去部分用于支付获得限制性股票的税款。也就是说,假设我被授予了100股股票,他们立即扣去了20股,我仅仅获得了80股。扣除的部分在报告中记做出售,因此每个人都认为我抛售了股票。我没有抛售过1分钱的雅虎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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