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10月22日,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播出了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侵权的内容,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最近几天来,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就把570多位中国作家的近两万种作品扫描上网一事,备受各方关注。随后谷歌提出了和解条款,表示愿意按照与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者协会达成的赔偿协议,付给作家每部作品至少60美元的赔偿,以及以后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赔偿需要作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过期不候。这引起了中国作家们的强烈不满。对于这次事件,记者也对谷歌中国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我们的记者昨天第一时间来到了谷歌中国分公司,在大堂经过一番交涉之后,工作人员给了记者有关负责人的电话,记者随即拨通了电话。
谷歌有关负责人:谷歌对于这种没有完整版权的书,是绝对不允许用户在谷歌上完全浏览的,它只能够基于你的定位前后浏览它的摘要而已。而且这些东西是谷歌跟出版社完全签订了协议的。
记者:那这次牵涉到这问题到底是出在哪?
谷歌有关负责人:问题是在这里,在国外关于摘要的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显示摘要时不存在任何的版权问题,但是在美国仍然有作者对这个有质疑,这一次大家的主要争议是在这个位置上,那么中国的作者和这个是同样的问题,但是因为美国是有特别明确的规定的,然后国内对这个问题的规定不是那么明确。
主持人:针对谷歌的说法,记者也采访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这家协会目前主要负责作家的维权工作。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很多作家认为不是说赔多少钱的问题,应该是谷歌数字图书馆在未经中国权利人的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没有支付著作权使用费这种情况下,就先期擅自扫描使用了中国众多权利人的作品,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侵权行为,已经公然挑战了美国的版权法或者是中美之间的一个知识产权公报。
主持人:其实先不说赔偿条件怎么样,单是谷歌这种最后通牒式的、所谓的和解声明,就让很多被侵权的中国作家感到愤怒,并且断然拒绝了谷歌的要求,昨天我们也电话采访了其中的两位作家,韩寒和毕淑敏,来听听他们的说法。
韩寒:面对中国这么多的作者在那里,这个态度确实是比较难看的,我觉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它(谷歌)一直在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做不了老大的一个原因吧,因为这个不是一个做老大的企业应该有的一种态度。
毕淑敏:我真的是万分地震惊,因为看到了是发来的函件,之后我打开一看,158部作品全部都赫然在目,我当时心里面除了惊奇确实是有一种愤怒。因为我觉得数字版权按照顺序来讲,首先应该是先征求作者是不是许可你,然后你才可以使用,而且谷歌呢我觉得他现在特别的强势,它提出的这个和解的协议有300页之长,然后里面还有很多的霸王条款。
主持人:对于自己的数字图书馆,谷歌的联合创始人布林最近撰写了一篇文章说他对此感到很自豪,因为这可以让大量绝版但是受版权保护的书籍复生。不过我却由此想到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孔乙己说过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也许在谷歌看来如果他们是为读书人着想,所以就把书偷偷的传到了网上,这也不算侵权,不过呢,这也许是他们的一厢情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