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被扣上“网络撞车党”的帽子名誉受损,詹启智将网易公司起诉。网易一审被判赔偿后上诉。
今天上午,此案在二中院审理。
庭审现场
法庭上,网易公司的代理人认为,詹启智购买转载率高的文章版权,然后起诉各家网站获取赔偿,这种行为“触犯了很多网站的利益”。
据了解,“网络撞车党”一词是广东省农业厅创造的。因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被詹启智的公司起诉后,农业厅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这样说过。
网易的代理人表示:“原创的才应被判赔5000元。我们只是使用,所以赔偿数额应该比他们少。即使侵权,情节也是轻微的。”
被法官反驳后,网易代理人又说:“虽然‘网络撞车党’是个贬义词,但我们是用双引号标注的。双引号已经表明了网易的中立立场。”
法庭上,詹启智有些激动:“什么叫‘撞车党’?就是指没事找事的人,那些人都是社会流氓、渣滓。我本身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的行为诋毁了我的名誉!”
而网易公司则表示,“撞车党”本身没有一个固定的含义。使用这个词只是为了“吸引群众眼球”。
因为詹启智不同意调解,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