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被指控内幕交易 最高刑期10年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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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一度备受关注的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押一案有了最新进展,目前该案已两度被检察机关退卷补充侦查。黄光裕被指控的罪名为“内幕交易罪”,最高或判10年有期徒刑。

据知情者透露,此前该案已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主要补充内容为黄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在补充侦查期满前,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呈交了卷宗,请求以内幕交易罪依法对黄光裕提起公诉。

“这次退回补充侦查依旧是证据不足的理由,还需要公安机关补充新的证据。但依据法律规定,这是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了,检察机关将在再次收到卷宗并审查终结后向法院公诉。”

知情者说:“按照程式,此案将在未来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被公诉到法院,除非上级检察机关再次批准案件的侦查期限延长。”

黄光裕被指控的“内幕交易罪”是新刑法修改之后增加的新罪名。依据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的规定,个人犯此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法人将最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而此前曾有大量关于黄光裕向高官行贿的传言,并且还有媒体披露黄光裕向多名政府官员行贿时采用的手段为“赌博行贿”。在黄光裕被拘捕之后,还有人将随后被“双规”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以及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的落马与黄光裕案件联系到一起。

知情人表示,办案单位在查办该案时,是以黄光裕作为一个公民自然人犯罪来办理的。如果这一指控思路被法院采纳,那么黄光裕因其案值巨大,势必将被处以10年有期徒刑。

但黄光裕委托的辩护人却认为,应该以黄光裕作为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来看待这个案件,也就是说黄光裕是站在国美集团法人的位置上实施的犯罪,应该属于单位犯罪。如果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黄光裕的刑期必将大打折扣,依法将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

另据记者了解,自从黄光裕被拘捕后,国美集团由多名高层共同管理,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员工情绪稳定。据法制日报

内幕交易罪

内幕交易罪就是被广大股民俗称的“老鼠仓”。其犯罪形式分两种,一是股票操作者或期货操作者在获知内幕消息后,自己或委托他人购买,从中谋利。另一种是操作者先以巨额资金吃进某只股票,使该股市值迅速上涨,再配合宣传使股民上当,操作者获取巨额利润。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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