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十大举措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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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公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符合广播影视系统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日前表示,“当前,广播影视系统正以规划为指导,把落实规划与深化广播影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大胆创新发展举措,广泛凝聚发展力量。”

19日在中国传媒大学第四届文化产业国际论坛上,朱虹说,广电总局正以十大举措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积极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广电系统正积极推动国有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单位、电视剧制作中心、有线网络中心、重点新闻网站、出版单位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2009年底前没有如期完成改制且未出品新影片的国有电影制片厂,将不再核发摄制电影许可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上市融资,目前,广电系统已有7家上市公司,华谊兄弟传媒公司已在创业板上市,中影集团、央视网等正在积极筹备上市。

——积极推进制播分离改革。广电总局已于日前下发意见,要求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部分省级、副省级电台电视台为重点,着力在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乐类节目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制播分离改革。

——加快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将加大政策和资源倾斜力度,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广播影视产业项目,以项目引导带动重点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要加快实施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工程,加快全国城市新建、改建现代化影院步伐,推动国有院线建设和跨区域扩张,推进电影放映的数字化转换,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升级,进而带动社会资本的投资。要加快实施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国电影的科技实力和艺术质量。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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